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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3000000105201710326 号: 云政任〔2017〕71号
源: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开日期: 2017-11-27
关于李宏等十二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省司法厅,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云南开放大学、昆明学院、大理大学、玉溪师范学院、红河学院、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省人民政府决定:

  李 宏 任云南师范大学副校长;

  徐昆龙 任云南农业大学副校长;

  赵龙庆 任西南林业大学副校长;

  吴荣华 任云南开放大学副校长;

  沈 凡 任昆明学院副院长;

  褚远辉 任大理大学副校长;

  杨宝嘉 任玉溪师范学院副院长;

  张灿邦 任红河学院副院长;

  洪 波 任红河学院副院长;

  刘艳红 任红河学院副院长;

  刘晓江 任省政法干部学校校长;

  陈林兴 任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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