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信息 > 州市动态

应审尽审 凡审必严 严肃问责 玉溪实行审计全覆盖

来源:云南日报    2017-12-28 08:42:00   打印页面

从玉溪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获悉,《玉溪市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方案》规定,全市审计机关将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的原则,在一定周期内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实行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国有资源审计全覆盖、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同时推行审计全覆盖在加强计划管理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强化审计数据报送与管理3个方面的内容。

《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把握审计监督对象的总体情况,明确审计的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统筹整合资源,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审计效率,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盖。明确以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为目标,把全市所有涉及公共资金管理、使用的部门、单位和项目纳入审计范围,按照“一般部门批量审、重点部门年年审、问题部门跟踪审、多个项目结合审”的总体思路,通过组织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财政本级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决算草案编制审计、税收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及审计调查等,实现对公共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全面消除监督盲区。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提高国有资产运营绩效为目标,将全市所有涉及投资、管理、使用和运营境内外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以及负责国有资产监管的部门等纳入审计范围。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依法对土地、矿藏、水域、森林、草原等国有资源,特许经营权等国有无形资产,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资源进行审计,发挥审计在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中的监督和保障作用。同时,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依法对县区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市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 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市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建立健全与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此外,《实施方案》要求在加强计划管理整合审计资源的同时,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积极推进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推动审计组织方式创新,建立动态巡视督查、健全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审计质量和成效,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市、推进廉政建设。

分享到: